「可以順便幫忙照顧孫子嗎?」「可以每天打掃整棟房子嗎?」「可以到店裡幫忙嗎?」「家裡開早餐店,可以請外籍看護一起幫忙嗎?」
以上都是人力仲介公司最常被詢問的問題。許多家庭認為:「既然住在家裡,只要有空就順便幫忙做其他事情。」
然而,外籍家庭看護工來臺工作的主要目的,是照顧經政府核准的被看護者,而不是家庭的全能幫手。若要求外籍看護從事與核准工作內容無關的工作,不僅可能侵害勞工權益,也可能違反聘僱相關規定,嚴重者甚至影響雇主未來再次申請外籍移工的資格。
外籍家庭看護工的主要工作內容
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工作核心,是協助被照顧者完成日常生活照護,常見內容包括:
- 協助沐浴、更衣、如廁
- 協助進食與餵食
- 翻身、拍背、協助移位
- 陪同就醫、復健
- 協助服藥(依醫囑)
- 陪伴與情緒支持
- 與照護直接相關的簡易家務(如清洗被照顧者衣物、整理其房間)
- 協助被照顧者的日常生活採買
外籍看護不能做哪些工作?
一、照顧其他家庭成員
例如幫忙照顧孫子、當保母、接送孩子上下學、陪孩子寫功課。即使家屬認為只是「順便」,只要不是核准照護對象,都可能涉及超出原核准工作內容。
二、到公司、工廠、店面工作
這是最常見的違規情況。例如到早餐店、麵店、水果店、雜貨店、工廠、辦公室、網拍出貨、家族企業等幫忙。即使只是偶爾幫忙幾個小時,也可能涉及違反聘僱規定。
三、大規模家庭清潔
例如清掃整棟透天、洗全家人的衣服、整理全家人的房間、全家庭院整理、大掃除、洗車、園藝修剪。若與照護工作無直接關聯,不宜要求外籍看護負責。
四、照顧寵物
不少家庭會請外籍看護遛狗、洗狗、餵貓、清理貓砂。如果主要工作變成照顧寵物,就偏離了家庭看護工的聘僱目的。
五、從事營利工作
例如幫忙直播、網拍包貨、市場擺攤、夜市販售、外送、農產品販售、收銀、顧店。無論是否有領薪,只要屬於營利性工作,都不應要求家庭看護工從事。
常見違規案例解析
白天請外籍看護照顧奶奶,早上五點先到早餐店幫忙。
➡️ 可能涉及違反聘僱規定。
下午沒有事情,請外籍看護騎車去接孫子放學。
➡️ 可能超出核准工作範圍。
每天花四小時打掃全家。
➡️ 若工作重心已非照護,而是家庭清潔,可能產生爭議。
如果違反規定,可能有哪些風險?
若經檢舉或主管機關查核確認違規,可能面臨:
- 行政裁罰
- 限期改善
- 廢止聘僱許可(依個案情形)
- 影響未來再次申請外籍移工資格
- 增加行政與法律風險
常見問題 FAQ
Q1:可以請外籍看護煮全家人的晚餐嗎?
若主要目的是準備被照顧者的餐食,並順帶料理家庭餐點,實務上常見;但若工作內容長期轉為負責全家餐飲,可能偏離照護目的,建議避免。
Q2:可以請外籍看護幫忙倒垃圾嗎?
若屬照護生活中的合理延伸,例如處理被照顧者日常生活產生的垃圾,一般較無爭議;若演變成固定負責整戶家庭所有清潔工作,則應審慎評估。
Q3:可以照顧另一位長輩嗎?
若聘僱許可僅核准照顧特定被照顧者,原則上應以該名被照顧者為主要照護對象。如有新增照護需求,應先向主管機關確認是否符合相關規定。
文章重點整理
- 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核心工作是照顧經核准的被照顧者,而非全家人的家務或工作助手。
- 與照護直接相關的生活照顧、陪同就醫及必要家務,通常屬於合理工作範圍。
- 到店面、工廠工作、照顧其他家庭成員、從事營利行為或負責大量家庭清潔,都可能超出聘僱許可範圍。
- 雇主若不確定某項工作是否適合安排,應先向合法人力仲介公司或主管機關確認,避免因一時方便而衍生法律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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