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看護申請資格

2025年8月1日起 ‧ 80歲以上免評上路 ‧ 多元免評管道讓申請更簡便

🆕 2025新制
80歲以上長者免評上路!自2025年8月1日起,年滿80歲以上長者,無需巴氏量表評估,直接憑身分證即可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。70至79歲癌症二期以上者亦可免評。
了解詳情

申請概覽

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,需同時符合「雇主資格」與「被看護者資格」兩大條件

雇主(申請人)資格

雇主(申請人)與被看護者應具備以下任一親屬關係:

  • 被看護者之配偶
  • 被看護者之直系血親(祖父母、父母、子女、孫子女等)
  • 被看護者之三親等以內旁系血親(兄弟姊妹、叔侄等)
  • 被看護者之二親等以內姻親(婆媳、翁婿等)
  • 被看護者在台無親屬者,可由病患本人作為申請人

被看護者資格(概述)

被看護者需符合以下任一條件,方可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:

高齡免評(最簡便)
年滿80歲以上,憑身分證直接申請,無需任何評估
多元免評管道
失智CDR≥1、特定身心障礙、長照服務6個月、癌症等,均可免評
傳統巴氏量表評估
未滿80歲且不符合免評條件者,需至指定醫院進行評估

被看護者申請資格詳細說明

符合以下任一資格,即可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

資格一 ‧ 高齡免評(最簡便) 2025年8月1日新制

年滿80歲以上 — 無需任何評估,直接申請

80歲以上長者
  • • 年齡滿80歲以上,無論是否有失能情況
  • • 不需通過巴氏量表評估
  • • 僅需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即可申請
70至79歲癌症二期以上
  • • 年齡70至79歲,患有實體癌症第二期以上
  • • 免巴氏量表評估
  • • 需提供醫師診斷證明書(含期別)
資格二 ‧ 多元免評管道 免巴氏量表

符合特定條件 — 免巴氏量表評估

A
失智症
• 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診斷
• 臨床失智評估量表(CDR)1分以上
• 1年內診斷證明書
B
特定身心障礙
•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
• 符合特定障礙類別及等級
• 如:肢體障礙、植物人、智能障礙等
C
長照服務
• 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
• 政府補助使用居家照顧、日間照顧或家庭托顧
• 連續使用滿6個月以上
D
重症特殊情形
• 全癱無法自行下床
• 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
• 植物人狀態
資格三 ‧ 傳統巴氏量表評估

至指定醫院進行專業評估

未滿80歲且不符合上述免評條件者,需至勞動部公告之「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評估醫院」進行專業評估,由醫療團隊開具診斷證明書。

評估條件(符合其一即可)
  • 未滿80歲,有全日照護需要
  • 巴氏量表評分為0分(可申請2名看護)
重新招募免評情形
  • • 已持有身心障礙證明,免重新鑑定
  • • 腦性麻痺、脊髓損傷等特定病症
  • • 全癱、24小時呼吸器依賴、植物人
  • • 年滿75歲以上,曾獲核准聘僱外國人

免評資格完整對照表

以下為各類免評管道的詳細資格條件與應備文件對照

管道 適用情形 資格條件 應備文件
高齡免評
最簡便管道
• 年齡滿80歲以上(不論是否失能)
• 年齡70至79歲,患有實體癌症第二期以上
• 被看護者身分證(顯示出生年月日)
• 癌症案件:1年內醫師診斷證明書(含期別、ICD-10碼,無需重大傷病卡)
A 失智症
CDR評估
• 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
• 臨床失智評估量表(CDR)1分(含)以上
• 1年內神經科/精神科診斷證明書(需載明CDR分數)
B 特定身心障礙
身障手冊
•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(特定類別及等級)
包含:肢體障礙、智能障礙、植物人、失智症輕度、自閉症、慢性精神病、罕見疾病、多重障礙等
• 有效之身心障礙手冊正本
C 長照服務
連續6個月
• 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
• 政府補助使用居家照顧、日間照顧或家庭托顧服務連續滿6個月以上
• 長照服務收據(連續6個月)
或由相關單位於照顧服務管理資訊平台查詢服務紀錄
D 重症特殊情形
全癱/維生設備
• 全癱無法自行下床
• 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(6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)
• 植物人狀態
• 1年內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(載明上述明確病況)
E 傳統評估
巴氏量表
• 未滿80歲且不符合上述任一免評條件
需至勞動部公告之指定醫院進行評估
• 醫院開立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(巴氏量表)

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對照

肢體類
  • • 平衡機能障礙(ICD:03)
  • • 肢體障礙(ICD:05)
  • • 植物人(ICD:09)
認知/精神類
  • • 智能障礙(ICD:06)
  • • 失智症輕度(ICD:10)
  • • 自閉症(ICD:11)
  • • 慢性精神病(ICD:12)
器官/其他類
  • •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-呼吸器官(ICD:07)
  • • 吞嚥機能中度障礙(ICD:06)
  • • 罕見疾病(ICD:15)
  • • 染色體異常(ICD:16)
  • • 先天代謝異常(ICD:16)
  • • 多重障礙(含前述項目之一)

應備基礎文件

不論走哪一種申請管道,初次申請時均需備妥以下基礎文件

基礎必備文件(所有申請均需)
  • 申請人(雇主)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  • 被看護人(長輩/病人)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  • 戶口名簿影本(需證明親屬關係時)
  • 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申請書
依申請管道附加文件
  • 高齡免評(80歲以上):身分證即可
  • 癌症免評:1年內診斷證明書(含ICD-10碼及期別,無需重大傷病卡)
  • 失智症(CDR≥1):1年內神經/精神科診斷書(載明CDR分數)
  • 身心障礙:有效身心障礙手冊正本
  • 長照服務:連續6個月長照收據或服務紀錄
  • 傳統評估:指定醫院開立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(巴氏量表)

申請流程

1
確認申請資格

對照免評資格表,確認被看護者符合哪一種申請管道(免評或傳統評估)。

2
取得評估文件(如需要)

若不符合免評條件,需至勞動部公告之指定醫院預約並進行巴氏量表評估。

3
備妥申請文件

備齊雇主、被看護者身分文件及相應的評估/免評證明文件。

4
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

仲介代為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(約7-14個工作天)。

5
海外選工面試

透過視訊面試,選擇適合的看護移工人選。

6
移工入境辦理手續

移工入境後3天內通報,辦理健康檢查、居留證、聘僱許可等手續,正式開始照護服務。

看護工合法工作範疇
協助洗澡、更衣、如廁
協助用餐、餵食
協助服藥、量血壓
被看護者房間清潔
陪伴就醫、復健
心理陪伴與支持
注意:看護工僅能從事與被看護者相關之照護工作,不得替全家做家事。如需全家家務服務,請申請家庭幫傭
申請時程參考
文件準備(含評估)約 2-4 週
政府審核(招募許可)約 2-4 週
海外選工面試約 2-4 週
移工入境手續約 1-2 週
總計約2-3 個月

雇主每月費用參考

費用項目金額(每月)備註
基本薪資$20,000 元115年家事類基本工資
健保費(雇主負擔)$1,428 元依115年費率計算
職災保險(雇主負擔)$56 元職業災害保險
就業安定費$2,000 元家庭看護工每月繳納
加班費(星期日)$2,668 元667元/日 x 4天(依當月天數計算)
每月基本負擔合計 約 $26,152 元 包含加班費
※ 以上費用為參考值,正確費用以政府公告最新數據為準。泰國籍看護工薪資為 $29,500 元,費用另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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